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必由之路。从2003年3月陇川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该届人大常委始终重视加强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的制度建设,特别是中央9号文件出台后,常委会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换届以来共制定和修订了各种规章制度17项,有效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会议和议事制度建设,规范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行驶职权的方式。先后制定了《中共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把各种会议的召开、议题议案的提出、审议的事项、发言和表决等方面都予以明确和细化,有效保证了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的行使。
二是完善任免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制定了《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和《陇川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的施行,为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健全了代表工作制度,规范了代表活动方式。制定了《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和《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有效地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
四是健全常委会机关的管理制度,保证常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常委会机关制定出台了机关的工会、党支部、财务、文件资料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人大制度宣传、岗位职责、后勤管理等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发挥了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常委会更好的依法履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是常委会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每次常委会举办一次法制讲座,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六是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七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制度。在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等会议上,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议事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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