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圆满完成了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各项建设任务,并通过了州级验收。
陇川县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共涉及7个乡镇8个村委会,工程于2006年10月中旬动工,项目总建筑面积971.18平方米,其中:章凤镇曼弄村委会271.18平方米,其余7个活动室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完成投资103.11万元。他们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省州下达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后,陇川县及时成立了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机构、人员变动时,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同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和施工现场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和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不定期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并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了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的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小、资金少,但意义重大,为实施好项目,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实地进行广泛调研,从场址选择、地方民族特色、方案设计、节约投资到方案制定做了大量工作,从而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严格制度,强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陇川县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上,设立了资金专户,建立健全了财务和财务报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按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坚持按进度拨款,细化资金管理要求,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及项目法人制,委托了德宏州宏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按德宏州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招投标。委托德宏州建设监督有限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理,并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和工程安全生产合同等,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度、技术标准、完成数量、质量和工期等,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在工程质量管理主,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驻场代表及驻地监理负责制,由项目建设单位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的干部作为驻场代表以及具有监管能力的监理师作为驻地监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单项工程在每进行下一步工序时,需经驻场代表、驻地监理审查认定并签字,认为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驻场代表、驻地监理审核签字认定的工程,一律视为不合格工程,要进行返工,其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将在项目领导小组监督下,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移交管理的要求及时组织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督促接收单位制定具体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效益的发挥。
四是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想方设法采取多个一点(中央及省补助一点、州县配套一点、扶贫挂钩单位支援一点、乡镇及村委会自筹一点)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