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拒酒驾,平安你我他。”“席间莫贪杯,路上不添悲。”“宴席桌上把酒推,平安驾驶比酒贵。”这些拒绝酒驾的标语层出不穷,针对酒驾醉驾开展的整治工作力度分毫不减,但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为了加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降低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打造平安稳定的出行空间。按照省厅交警总队《云南省2019年酒驾醉驾常态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滇西片区酒驾醉驾区域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6·19”酒驾醉驾统一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重视,明确重点。本次行动由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督导组长吕杰和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罗加笔带队,结合辖区当前道路交通环境科学分析,切合实际制定整治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无盲区。明确以餐饮,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分析以往事故案例,确定辖区易发生酒驾事故地段明确为重点路段。明确摩托车、私家轿车、营运客车、微型面包车等车辆为重点车辆。针对过往重点车辆做到严格检查,认真做到有车必查,有违必究。扎实落实好各项整治措施,对查处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切实做到严查严管严整严治。
提高认识,增强力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协警提高思想认识,保持工作热情,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持续保持对酒驾整治的力度。夏季到来,进入雨季,是处于农闲季节,群众走亲访友、聚会增多也是酒驾易发生的常见因素。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合理布控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增强治理力度,各执勤点联勤联动,对周边道路情况全方位掌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拳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防护到位,规范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及《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文件内容要求,大队全体执勤人员按要求身着反光背心、佩戴执法记录仪、设立反光锥筒等做好安全装备配置。在行动中,注意周边环境,确保自身安全。坚持合理规范执法,平和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民警良好形象,同时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同时,针对违法行为也保留了证据收集相关信息资料,起到双方监督的作用。保证执法期间的公平性,公正性。执勤时,严格核查车辆信息和司机驾驶证,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驾驶人员进行检测,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处理,并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违法行为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人员对共乘人员和自己的生命财产责任感。
广泛宣传,加强意识。一是为提高人民安全出行意识,加强行车规范自觉性,一线民警和辅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和周边群众,进行现场教育和普及行车安全和道路行车规范知识,认真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群、警醒一片”,从思想上筑牢安全意识防线,从根源上阻断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通过微信平台及时通报整治行动战果,挑选整治典型和现场收集的照片,在平台上进行曝光,结合实例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刻了解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自觉的参与到交通环境监督中来。三是开放微信平台留言功能,方便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举报信息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并积极与群众互动交流,切实做到警民协同共治。
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45人次,警车8辆次,共查验各类机动车辆1925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5起,其中无证12起,无牌无证7起,饮酒驾车3起,共扣留车辆22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