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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孔雀 群众及时求助自然资源公安局

浏览量:9046   作者:黄学晶 李鲜媚  日期: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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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陇川县章凤镇泰安路居民张某某,准备离家外出时,在家边路旁发现了一只孔雀,张某某第一时间联系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在现场,报警人赵某某守护着偶遇的孔雀,等待民警对其进行救助。经观察,孔雀没有明显外伤。为使孔雀的到更好的救助,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及时联系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将孔雀移交救助中心。

经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专业技术鉴定,救助的孔雀为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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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然资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