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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种植销售罂粟苗专项行动

浏览量:4214   作者:许双强  日期:2019/4/29

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罂粟苗(籽壳)等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陇川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第一次统一清理清查行动》(陇禁通字[2019]30号)文件要求,4月23日,由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陇川县农业农村局、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陇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陇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陇川边境管理大队组成的16人检查组,在章凤镇、景罕镇开展打击非法种植、销售罂粟苗专项行动。


检查组重点对食品加工企业、蔬菜种植大棚等进行摸排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罂粟苗(籽壳)等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在章凤镇、景罕镇检查了“陇川县华宇富氧纯净水厂、云南喜连连糖业有限公司、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扬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加工车间及餐厅,踏查了“德宏玖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陇川县允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棚。暂未发现有非法种植、销售、食用罂粟苗(籽壳)等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耐心向群众宣传识毒防毒拒毒知识,明确告知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私自种植、买卖、存储都是违法行为,增强了群众对毒品原植物的认识,引导群众一起加入到禁毒宣传队伍之中,营造了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