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陇川县委研究决定:
周 劲 兼任中共陇川县委党校校长;
常枝旺 任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 波 任陇川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免去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军容 兼任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主任;
许本学 任陇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寸待纯 免去中共陇川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冯祖懿 免去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
何 华 免去陇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李 宏 免去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中共陇川县委
2019年3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