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2016年公路运输、水路运输燃油兑付认真按照《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16年度客运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18]218号)文件要求进行兑付,于2018年8月底完成。
陇川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发改、审计、纪委监察、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2019年3月14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到勐约码头10号船船主住所就2016年度客运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回访。
各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对各个船主进行回访询问和做好回访记录。对2016年度客运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是否进行公示,是否按照公示的金额足额及时兑付,采用什么方式兑付,是否满意等进行访问。
同时,也着手开展了2017年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现场对2017年的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表进行张榜公示。涉及水运燃补助的各位船主认真进行了核对。
此次回访为2016年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圆满划上了句号,切实维护了行业和社会稳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