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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绩效目标表
十一、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 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 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是国家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有5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下设3个派出所:景罕派出所,清平派出所,户撒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1、坚持狠抓队伍管理。2、强化案件打击惩处工作,着力抓好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林区的防、控、管、治、打综合职能。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4、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5、提升信息化作战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2018年上级划拨警用摩托车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5.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9.07万元,上年结转155.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9.07万元(本级财力739.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4.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894.52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4万元,项目支出126.8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109.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594.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483.90万元,人员其他支出52.8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44万元,“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1.00万元,劳务费支出15.1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6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13万元,项目支出79.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万元,项目支出36.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2019年,陇川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资金中,本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无下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767.64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625.36万元,占比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7万元,占比2%;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占比11%,资本性支出43.41万元,占6%)。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433.04万元,增加334.60万元,增幅77% ,主要增长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2、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8年增加。
(二)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26.88万元,2018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77.99万元,比2018年减少51.11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为:2019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不在列入项目支出。
八、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等。
3.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21.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34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5.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为20.4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1.34万元,增加6.57%,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23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96万元,固定资产1061.42万元。
固定资产分别为:房屋688.35万元,车辆89.1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3.94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一:陇川县“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全县各乡镇达到“平安林区”创建标准,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
项目二:非税收入安排自养人员工资(10人×2.64万元/人.年)26.40万元, 2019年,陇川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使用协管人员10人,分别参与景罕,户撒、清平派出所及刑侦治安部门巡山护林,设卡查缉工作,协助办理各类涉林林政案件50余件。
项目三:法律顾问咨询费1.0万元,陇川县森林公安局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项目四:森林公安局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26.71万元,保障民警工作日之外加班权益,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由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调整总量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月人均710元核定。
项目五:非税收入安排自养临时工工资15.12万元,提供后勤保障,为分别为景罕、清平、户撒基层派出所后勤人员3人,县局办公楼门卫2人,后勤保洁1人。
项目六:非税收入安排森林公安辅警工资(10人×2.64万元/人.年)26.40万元,2019年,招录辅警10人,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及刑侦部门,协助参与日常巡山管护工作,参与巡逻设卡查缉工作和侦办涉林违法案件50余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与2018年预算17万元相比增加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与2018年预算13万元相比增加7万元,原因是1、2018年末,州公安局划拨巡护用警用摩托车7车,增加公务用警务摩托7辆。2、公务用车均为执法用车,用于执法办案、巡山护林、出警率高;3、车辆使用年限长,修理成本逐年增高。以上开支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加强厉行节约管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住宿费、公务用餐等经费。
[附件: 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201902111059460832019021309325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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