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德宏州纪委派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曹明厘组长带领全州各县市院派驻纪检组一行6人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监督检查。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学用对照考评标准就2018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2017年巡查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同时,考核组成员认真查阅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痕迹资料,深入细致的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组对陇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曹明厘组长指出,陇川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到位。一是厘清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界线,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意识形态成效明显,党建、队伍建设和作风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曹明厘组长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完善推进惩防体系,进一步推进“两册两卡”,用措施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最高法有关纪律规定禁令,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习惯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加强监察法学习,做好“法法衔接”工作。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听取考核组的反馈意见,何学用检察长代表党组表态,下半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相关要求,继续研究部署惩防体系建设,力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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