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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两起消费纠纷

浏览量:1234   作者:  日期:2018/4/16

         2018年4月9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两起虚假抽奖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0元。

      消费者丁某和刘某在陇川县某购物广场购买商品后称可以凭超市购物券抽奖,消费者丁某和刘某抽奖后返奖劵分别抽中了1000元的奖票,该超市人员称奖票仅用于购买玉石挂件,消费者丁某和刘某花了750元和1010元并抵用奖票购买了三个玉石挂件,回家后发现该经营户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玉石,觉得上当受骗,随后消费者丁某和刘某找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不予退货,消费者丁某和刘某拨打12315电话,请消保部门帮助维权。

     接到德宏州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转的投诉信息后,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8日和9日对此二起投诉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经查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系该超市的租赁柜台,从广东等地低价购入劣质廉价的工艺饰品冒充珠宝饰品,利用该超市的购物小票进行误导抽奖销售,致使消费者购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随即找来经销商和超市负责人,面对面对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经销商和超市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进行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经营者的法律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损失”。经过消保工作人员反复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经销商退还消费者的购货款外,并赔偿消费者购货款一倍的侵权赔偿,使这起消费纠纷圆满解决。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后,工作人员还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职权,责令该超市及其经营者,整改其不良经营行为,限期拆除该经营柜台,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