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陇川:清明时节送“清廉”

浏览量:1306   作者:杨超 孟薇  日期:2018/4/3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清明节期间,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用公车扫墓,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共树文明新风。”3月30日,陇川县600余名领导干部的手机上几乎在同一时间收到了这样一条“清明扫墓不能‘扫’坏规矩”的节日提醒,告诫大家清明节不忘“清明”。


      陇川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展廉政教育途径,充分利用手机快速便捷、使用广泛、方便阅览、警示效果好的特点,通过“企信通”短信群、“清廉陇川”微信公众号、陇川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等平台,向全县党员和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送廉俭过节的提醒,敲响清明廉洁“小警钟”。


    “发廉政短信,推送廉政消息,其目的就是要领导干部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主要领导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监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构建‘不敢违’‘不愿违’‘不想违’的思想道德防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谈到。


     “廉政短信温馨暖人,及时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警醒和教育。”县纪委宣传部部长说到。


     今年来,陇川县从预防教育警示入手,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党员和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编发、推送廉政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五要十不准”“廉政动态”“案例警示”等,提醒党员干部自省、自警、自律。截至目前,发送廉政短信680余条,推送微信100余条,营造了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起到“发送廉洁消息一条,教育党员干部一片”的效果。


      据悉,清明期间,陇川县纪委将成立督察组,对公车使用封存情况、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奢侈浪费、大操大办扫墓祭祀等不正之风进行专项纪律督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文章来源:陇川县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