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相关要求,陇川县根据《目录》中确定的事项实施层级及审批权限范围,梳理形成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后,全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子项55项,乡镇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99项。同时印发《陇川县县乡二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目录》印发后,全县范围内不再使用管理服务事项或内部服务事项这一概念。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各级政府不得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事前审批,不得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实施审批。
《目录》由省人民政府审改办统一实施动态管理,统一赋予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基本代码。县委编办根据《目录》确定的实施层级及审批权限范围,统一赋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代码后,生成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