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党纪严于国法的道理,在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中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近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运用“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方法,聚焦党的“六大纪律”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6条意见建议,逐一对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1人次,起到了提醒教育、红脸出汗的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陇川县检察院通过创新廉政谈话机制,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以定期谈为主、适时谈为辅,突出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谈话内容涵盖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谈话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谈话记录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形成“谈话有依据、参与人承诺、记录人签字、被谈人签字、谈话人签字”的一套严谨谈话体系,做到“全程留痕”,严管厚爱“有据可查”,较好促进履行“一岗双责”。
本次谈话首先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个人工作实际、群众反映问题等多方面了解谈话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谈话大纲,细化谈话内容,确保廉政谈话有的放矢;其次,在谈话中把被谈话人存在问题点到位,利害关系讲到位,努力方向指到位;谈话结束后,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整改措施、成效进行跟踪问效、监督落实。
据悉,陇川县检察院开展廉政谈话以来,践行“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和“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方法,层层设防,共开展廉政谈话58人次,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有效维护“森林”健康。
派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介绍道:“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指出了当前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申了检察院党组坚决反对“四风”,转变工作作风的决心,使廉政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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