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全社会人道力量,加大对社会贫困人群的帮扶救助力度,传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切实为弱势群体服务,陇川县红十字会结合实际,拓展相关资源,于2015年6月27日,在县各大超市和农行设立募捐箱,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捐款,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进行开箱清点募捐款,全县8个募捐点共收到捐款8204.1元,其中,损毁人民币9.2元,完整人民币8194.9元,现将各点的募捐情况给予公告如下:
一、陇川县家益超市募捐点1991.6元;
二、陇川县华联超市募捐点290元;
三、陇川县佳佳乐生活超市募捐点1707元;
四、陇川县佳佳乐购物广场募捐点1643元;
五、陇川县陇生超市募捐点151元;
六、陇川县家和超市募捐点160元;
七、陇川县农业银行募捐点620元;
八、陇川县东方家园超市募捐点1641.5元。
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继续积极响应,积极参与。
陇川县红十字会郑重承诺:所接收的募捐资金,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纳入陇川县疾病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用于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救保障。城乡流浪乞讨人员和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无支付能力和支付人的特殊情况、特殊困难患者;无法追缴的欠费;经县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救助对象。捐赠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7176137)。
陇川县红十字会
2017年12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