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是陇川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治办、禁防办、执法监督室。陇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协调机构、其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是协调 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陇川县维护社会维定领导小组(简称县维稳办)是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中共陇川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县处理“法轮功”和其它邪教问题的议事协调常设机构。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防范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政法委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20人。政法委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12人,工勤编1人),男18人,女2人。副处1人,正科9人(其中主任科员4人)。副科4人(其中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4人,工勤工员2人,退休人员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陇川县委政法委决算总收入709.6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1.54%。
部门决算总支出616.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其中:基本支出403.26万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213.25万元,占总支出的34.5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8万元;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0万,其中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31.87万元;生活补助43.78万,占基本支出的20.41%;奖励金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213.25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69%,主要用于全县的综治维稳和禁毒防艾工作开支;禁毒管理支出115.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16.51万元的65.41%。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陇川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8.7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09万元,主要采购货物7.09万元,具体采购项目:1.海康视监控系统一套;2.中控人员去向管理机一套;3.华硕笔纪本2台;4.华硕台式电脑2台;5.兄弟打印机4台;6.碎纸机2台;7索尼录音笔2支。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2万元。实际经费支出24万元,比预算少于31万元。减少原因:1.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由2015年6辆减少为1辆,致使车辆维护费减少。2.接待费4.43万元,比预算减少28.57万元,我委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国(境)外接待支出0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压缩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跟上年相比,2016年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24.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59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去年相比减少16,97万元,减少原因:1.车辆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16.71万元,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由上年6辆减少为1辆,致使车辆维护费减少;2.公务接待费4.44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压缩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附件: 陇川县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
2017年10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