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进一步确保边境治安环境稳定,全面清理整治外国人在我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简称“三非”,下同)的行为,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结合全县外国人管理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三非”外国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外国人必须持合法有效签证、护照,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其他入境许可证明通过合法口岸,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入境。
二、外国人必须本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证件,或申请获得居留资格,方可在陇川县境内停居留。
三、外国人必须持工作类的居留证件,或申请获得临时就业证,方可在陇川县境内停居留就业。
四、在陇川县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