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陇川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防党员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工业和商务局于8月15日、16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会上,党员同志各抒己见,积极发言。
讨论一致认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是违背党的性质,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对于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等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妥善处理。要把加强党员教育放在首位,使党员正确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把党员信教同参加某些属于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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