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川县按照“强制拆除一批、刑事打击一批、行政处罚一批、党纪政纪处理一批”的工作举措,对全县“两违”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确保“两违”建筑控增量、减存量,努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截至7月底,全县累计查处“两违”建筑506件,累计查处“两违”用地面积70789.12平方米;查处建筑面积88912.96平方米;拆除面积:38178.75平方米。
近期,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在巡查中发现位于陇川工业园区入口左侧有两宗违法建筑存在,指挥部主动出击,迅速指令动迁安置组、政策法规宣传组和拆临拆违组开展工作,经查属违建户李某某和赵某某两人私自建盖的违法建筑,两宗违建占地面积共7734.9平方米,违法建筑1264平方米。指挥部组织常驻各人员及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共39人,出动车辆10辆次,依法对两宗违法建筑给予拆除。
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工作思路,运用“四个到位”工作法强势推动,即对违建户思想动员到位、政策讲解到位、法律法规普及到位、入户宣传到位,在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讲解、兢兢业业的工作开展,两名违建业主愿意接受处罚。
“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县指挥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此外,指挥部要严格依法行政,在开展拆违工作时要慎之又慎,严格把握“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决拆除,另一方面要事前宣传到位,事中做细致的稳定工作,事后给予有情关怀。”陇川县委副书记、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指挥长周劲说道。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