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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国税深入学习贯彻内控机制建设 促进内控机制“落地”

浏览量:2037   作者:  日期:2017/8/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体现。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点多线长面广,对外要行使“征、管、查”职责,对内要管好“人、财、物”,权力事项多,权力监管难,执法不规范甚至以税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需要我们以法治为根本遵循,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和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就是要完成好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要求。

一是做好“两覆盖”。要实现机构层级的全地域覆盖,让内控机制建设覆盖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局;要实现业务种类的全领域覆盖,让内控机制不仅要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而且要覆盖行政管理各领域。

二是做好“两优化”。要优化流程制度,全面梳理岗责体系和业务规范,针对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节点,通过流程的优化和管控,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制定形成规范统一的操作指引;要优化业务软件功能,对现有业务软件进行全面内控评估,看是否达到内控统一要求,未达要求的软件都要按照内控理念和要求优化升级,促进全国税收业务软件内控功能持续改进。

三是做好“两提升”。要提升内控的监管效能,由税务总局尽快搭建一个全国统一适用的具有内控工作监督与运行状况评价功能的内控管理监督平台,实现对各地内控情况的实时监控评价;要提升内控的整体效能,将内控机制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征管改革、权责清单、税收执法责任制、绩效管理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发挥内控的协同效应和整体效能。

陇川县国家税务局通过学习,全面梳理岗责体系和工作规范,将管理要求、控制措施和工作标准细化明确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实现队伍、人员管理的规范和统一。

一是识别各类风险及时向相关人员推送提醒,确保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错误发生,破解“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问题,有效保护税务干部,促进干部忠诚担当和履职尽责。

二是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宣传引导,使防控风险成为每一位税务干部的行为习惯,实现“要我控”到“我要控”的思想转变。

三是要深入挖掘各地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新经验,积极推介好典型、新成效,运用网站、报刊和简报等载体搞好宣传,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比学赶帮超工作氛围。

四是用好考核监督。做好内控落实,要充分运用好考核评价和内控监督。一方面要运用好绩效管理这个“指挥棒”,将内控建设的各项要求纳入绩效管理,真抓实考,对推进过程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和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该督促的要督促,该批评的要批评;另一方面要通过内控监督发现问题,动真碰硬,问责一些事和人,使大家真正看到内控的作用,促进内控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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