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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需求抓合作 联合培训抓管理

浏览量:1407   作者:於珊  日期:2017/7/31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切实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陇川国税联合陇川地税于7月21日共同举办农产品发票管理培训加强对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

  陇川国地税一直坚持“整合资源、提质增效、提高遵从”为原则,以协同共治为手段,不断深化合作,提高征管效率。本次对农产品经营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企业开具发票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围绕收购发票的领用管理、收购发票开具管理、销售农产品发票使用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管理等方面一一向纳税人做了详细解释说明,为2017年8月1日起公告施行做好准备。此次培训共涉及45家企业,56名纳税人。

  加强学习辅导,保障政策落实的及时性。陇川国地税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内涉及农产品购销业务的纳税人开展专题培训,督促纳税人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规范开展农产品购销业务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度。培训内容深入浅出并结合具体举例说明,帮助纳税人理解公告内容,助力公告能顺利推行,针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疑惑,相关税务人员耐心解答,结合实际企业情况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促进政策落实,保障公告实施有效性。通过讲明发票开具、管理要求利害关系,未按公告规定领用、使用、开具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引起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规范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避免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而导致发票开具错误或违规抵扣等情况。同时,利用多种宣传渠道:联合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陇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税企微信群等媒介加大对公告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纳税人对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的新政策应知尽知、应晓尽晓。

  陇川国税将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购销企业用票情况的监控,对8月以后的开票、抵扣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不规范开票行为,及时督促纠正。同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及收购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防风险、堵漏洞,切实防范涉农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文章来源: 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