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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全面配合巡察

浏览量:1896   作者:杨永丽  日期:2017/7/26

                                            

  自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察组进驻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批德宏州检察机关巡察工作以来,陇川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跟进,采取各项措施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陇川县检察院在州院巡察组进驻之前,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学习会,对巡察方案和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升了认识。为加强与巡察组的联系协调,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院党支部、政工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为成员的巡察工作联络组,确定了联络组全力做好州院巡察组配合协调的主要工作任务。

  与州院巡察组见面后,陇川县检察院迅速召开动员会开展工作动员和部署,要求党组和支部班子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接受巡察,全院干警在巡察期间要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根据巡察组安排,陇川县检察院通过陇川县广播电视台、互联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巡察进驻信息,公布巡察组的组成、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同时,在检察院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巡察公告、通知,设立巡察信箱、信访接待室以及值班电话等,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巡察工作计划和规定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巡察组顺利完成了对党政机关、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走访和陇川县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干警和近年离退休干部的个别谈话,了解掌握了陇川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巡察期间,巡察组调阅、复制陇川县检察院党组、党支部、政工、纪检、案管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等材料。

  陇川县检察院将巡察工作当作指导帮助工作和提升能力的机遇,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对于巡察中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将认真进行整改,做到边巡察、边整改、边提高,力争全院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努力推动陇川检察脱贫攻坚、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迈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