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吸毒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清理工作,进一步纯洁法院干警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6月12日上午,在周一行政会上,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突击性地“尿检”行动。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作了动员讲话,纪检组长尹永昌传达了《陇川县人民法院内部开展“尿液检测”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就具体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本次“尿检”,全体干警要积极配合。二是如出现故意逃避或无故不参加的,院党组将视情形按程序上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造成一切后果自负。三是今后将加大对干警“尿检”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本院内部干警的尿检情况,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不动摇,坚决维护党纪院规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本次“尿检”应检测人员54名,实际参检人员51名。因公外出2人,请假1人。按照方案要求,因公外出等其他原因未参与尿检的人员必须回到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检,检测率须达100%。为确保此次突击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尿检”活动前做了严格保密,杜绝跑风漏气。尿检过程中,分为男女两组分别到指定地点集中,以点名的方式有序地逐一进行检测,干警们都能积极配合,参检人员结果均成阴性。
此次“尿检”目的是更好地落实2017年初全院干警签订的“不吸毒”保证书,以预防教育为主,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并在今后一段时期形成检验干警队伍是否纯洁的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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