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普通话推广普及,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规范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印发<陇川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通〔2017〕48号)文件精神,县史志办于2017年6月12日组织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动员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陇川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启动会会议精神,明确要以增强我室干部职工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为目标,努力在全室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县史志办作为从事党史、地方志研究、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编纂出版的业务部门,规范用语用字贯穿在我室工作的方方面面,它不仅是对每位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基本要求,更是提高书籍编纂出版质量的基础保障。我室将以此次评估验收工作为契机,以评促改,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迎检工作责任感,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二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语言文字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主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结合我室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强化措施,落实职责任务;四是加大对国家、省、州有关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学习会,强化干部职工规范用语用字意识;五是严格按照要求对我室干部职工普通话等级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普通话达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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