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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陇川县财政票据使用和非税收入收缴行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陇川县财政局于2017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2016年度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工作,在本次年检中,应检单位68户,实检68户,检查率达100%。经检查,2016年度全县使用财政手工票据的单位共57户(含二级单位和部分直属机构),已安装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23户,使用的财政票据共 20 种。共检查各类财政票据手工票1659本、机开票1026097 套(包含医疗门诊收费票据960000套,住院收费票据20400套)。 此次年检工作主要针对用票单位领购和使用收费票据执行的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有无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现象;用票单位有无建立票据管理制度,是否按照《云南省财政票据台账管理规定》设立财政票据管理台账,是否按照《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票据专管员进行登记备案;用票单位使用票据的情况;各项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等四大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票据填写不规范等现象;二是票据核销不及时、对年检工作缺乏正确认识;三是少数单位票据管理意识淡薄,票据存在丢失现象。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和乡镇,按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将遗失的财政票据进行了登报作废,及时要求单位和个人书面说明遗失财政票据的原因,并对遗失票据的主管单位及专管员进行了处罚。 通过这次票据年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状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以票据管理作为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确保了我县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有序开展。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