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第二次推进会,进一步动员整合各方力量,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持续推进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县四班子在家领导,县直机关各单位和中央、省、州驻陇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农场)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洪云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指挥长周劲通报了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近期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县住建局和陇把镇分别就近期所开展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作了交流发言。
县委书记李林山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对前一阶段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工作中还存在全社会参与的氛围未全面形成,部分单位重视不够,项目包装、申报滞后,相关制度的制定出台有所滞后等问题。李林山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把握好“四个原则”,处理好“四个关系”,依法依规制定出台一批制度,追究“三个责任”,“六个下功夫”。首先要把握舆论先行的原则,全面治理的原则,疏堵结合的原则和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其次要处理好拆与建的关系,管与理得关系,依法依规与思想引导的关系,制度建设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要追究“不作为”,“不公正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最后要在营造氛围、舆论宣传上再下功夫,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上再下功夫,加快工作力度,在工作实上再下功夫,严之再严,在落实制度上再下功夫,在加大项目包装和资金整合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在完善城市功能上下功夫。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传达学习并落实好此次会议的精神,推动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邀请昆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对《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在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中的注意的事项和工作中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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