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并于今年的5月8日起开始施行。红十字会法的重新修订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它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对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陇川县红十字会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模式,及时组织红会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原文2次,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合理安排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将新的红十字会法学深学透,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扎实推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借助网络、电视、微信、集中培训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陇川宣传网全文进行了宣传;积极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沟通协调,红十字会法部分内容于5月4日至9日每天不少于15次的频率进行滚动播放;深入陇把社区、陇川职业高级中学和通顺驾校对部分居民、学生、初学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宣传,共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0余册。三是积极参与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总会报刊社承办、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征订知识竞赛试卷300份,分别到陇把社区、陇川职业高级中学、通顺驾校,组织部分社区居民、学生、初学驾驶证学员以及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做题解答进一步加深对红十字会法及应急救护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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