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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审计局出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提升机关管理效能

浏览量:1199   作者:  日期:2017/5/11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基层审计机关人财物上收省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力求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争先进位。近日,陇川县审计局结合自身实际,邀请县纪工委参与讨论通过了《陇川县审计局年度工作绩效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自2017年起执行。

  一是考核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考核分目标任务、考核原则 、考核内容、组织领导、考核方法、结果运用六部分,对上下班纪律、学习活动、等级创建、履行责任状及遵守六大纪律、计算机应用、信息宣传、党务及行政管理、扶贫攻坚、审计项目、工作成果、连带责任等十一项内容进行考核。突出补短板,加大信息宣传和计算机应用两方面的考核分值。考核内容基本覆盖全年各方面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明确自己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避免出现“见子打子”的工作状态。

  二是考核标准明确,过程公开。每项考核计分由基础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工作要求具体,计分标准明确。考核过程:收集相关考核材料(应由个人报送的由个人限期报送)——>核实资料、分项计分——>结果公示——>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运用。干部职工一年的工作成果很大程度体现在考核得分上,考核过程由全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记录资料和成果,由局考核办考核后公示结果,坚持共同参与考核,过程结果公开。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注重激励。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当年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外的全部奖励金发放依据。

  单位分值奖=应发奖励金÷考核对象考核总得分;个人应得奖金=单位分值奖×个人考核得分。

  此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工作绩效考评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文章来源:陇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