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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春风吹进陇川

浏览量:1636   作者:  日期:2017/4/5

       4月1日上午,陇川县国税、地税、邮政三家齐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陇川县分公司邮政营业厅,联合举办税务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洪云,国税局局长杨洪燕,地税局局长李建方,邮政陇川县分公司总经理张东波,部分企业代表及相关部门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郑洪云表示,税务部门充分利用邮政部门营业网点多、服务覆盖面大的优势,进一步打造便民公共服务平台,将税收征管力量延伸到社区、乡镇,填补了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空白”区域,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提供了又一新渠道,有效落实了政府利民便民的要求,既缓解了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又较好地解决了广大纳税人特别是乡镇纳税人办税难、成本高等问题。希望税务部门进一步构建税收管理合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国地税局长为邮政陇川分公司进行了“国地税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服务点”授牌,标志着陇川县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正式启动。

     上午10点40分,纳税人刘斌在税务委托邮政代开代征窗口办理了代开普通发票并缴纳增值税17.48元,缴纳地方税费10.66元,县长与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共同见证了陇川县第一份代开发票、税票的开具。拿着第一份“双代”发票,刘斌满意地说:“以前办理代开发票业务要到国税办税大厅办理,路程相对远,现在可以就近到邮政营业网点办理,方便省时,真是一项便民的好措施。”陇川县第一份“双代”发票的成功开具,标志着邮政部门“双代”工作在陇川全面推开。这是陇川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税户”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是陇川地税委托国税代征税费后,国地税双方在优化流程、强化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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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陇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