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检察院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注重在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上用真功,认真贯彻德宏纪委“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方法,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使“第一种形态”成为一种常态,着力在构建和谐内部关系中创检察新业绩。
把“事”说开。围绕干部职工生活、工作、思想状态,以拉家常的形式切入,以诚相待,拨动心弦,消除其拘束感和戒备心理,拉近心灵距离,在“心平气静”的氛围中打开话匣,做到分类预警、有的放矢。
把“理”讲深。抓住监察和检察体制改革的兴奋点、敏感点、转折点、波动点,巧疏善引,指出其“长短”,激发共鸣,使其袒露心迹,在“润物细无声”中,给予激励关怀,促使其提高认识站好位、勇作为。
把“话”谈透。聚焦“廉”和“责”两大主题,运用“纪言纪语”打开天窗说亮话,讲明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使其警醒,使其懂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到情中有理,情理交融,起到动人心弦、启人心智、催人奋进的目的。
把“气”理顺。把握改革关口检察队伍思想动荡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按单“下厨”,循序善诱,做好活血化瘀、消食顺气,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引导其健康成长。
今年一季度,陇川县检察院开展常规性谈话4批次18人,其中,提醒教育谈话7人、轮岗任职廉政谈话11人,科级干部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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