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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召开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宣传贯彻落实会

浏览量:1468   作者:  日期:2017/3/24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陇川县人社局和住建局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陇川县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登记宣传贯彻落实会。

      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管理,开展了推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员工名册、建立劳动计酬手册、配备劳资专管员、优先拨付人工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工作。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登记是针对目前劳务用工管理上采取的重大措施,是实现实名制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重大改革。工伤保险的落实更是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者相结合实施提高了行业管理水平。

      会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认真落实建立员工名册,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并向住建、人社部门报备。还要做好工伤保险的缴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后,陇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着力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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