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8:30时,陇川县人民检察召开了陇川县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边防大队的单位领导以及全院干警。
会上,何学用检察长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地回顾总结,对2017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与分管领导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对2016年涌现的4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3名优秀共产党员、1个文明科室、1个文明家庭、1个平安家庭和1个平安楼院进行了表彰。
2016年,陇川县检察院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社会监督:一是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二是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引领,成功将陇川县检察院创建为州级文明行业,1名干警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三批岗位学雷锋标兵”。三是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大力提升检察公信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何学用检察长分析了陇川县检察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2017年陇川县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加强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陇川县“十三五”规划实施要求为主线,以“明纪律转作风、比技能争奉献”为主题,以“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业务”为抓手,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立足陇川实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平安陇川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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