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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指南

浏览量:94022   作者:  日期:2017/2/23
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指南

部    门: 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号令)。

申请条件<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五份

2、 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5、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

6、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7、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清单;

8、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行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安全评价报告》、《开采设计报告》

12、交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13、乡、镇安监站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上报。

办理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部    门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法定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号令)。

申请条件<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二>变更隶属关系的;<三>变更企业名称的;<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的。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五份

2.采矿许可证、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法人变更任职资格证明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

7.缴纳高危行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上报。

办理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部门: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法定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号令)。

申请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危行业保险单据复印件;

3、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单据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单据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8、《安全生产负责人资质证》复印件; 

9、《安全生产安全员资质证》复印件; 

10、《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复印件;

11、《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

12、《开采设计报告》、或者《开采设计报告评价合同》一式二份复印件;

13、《安全生产承诺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上报。

办理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部    门: 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申请条件:<一>企业生产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明确名列的危险化学品; <二>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需要;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十>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一>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二>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三>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4份);<二>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复制件);<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四>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七>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工种、资格证书号、取证日期;<八>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十>申请之日起前3年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清单;<十二>安全评价报告书;<十三> 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提供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十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十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复制件);<十六>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州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设立批准书(复制件);<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或现场核查→提出同意的初审意见→上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进行初审答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部    门: 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实施)。

申请条件<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二>变更隶属关系的;<三>变更企业名称的;<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的。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一>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二>变更隶属关系的,还应提供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三>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四>原证副本复印件;<五>新产品作出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和除安全评价报告书以外的所有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审查→出具意见→上报。

办理时限:初步审查5个工作日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部    门: 陇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法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

申请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 <四>安监部门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安全条件的书面审查 意见;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审查→批准。

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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