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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情况通报

浏览量:59707   作者:  日期:2017/2/23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县直各单位,国家、省、州驻陇各单位: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人士和单位职工参与献血,现将2016年全县无偿献血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全县无偿献血情况
2016年1-12月份全县完成无偿献血1980人次,献全血血量528100ML,其中:全县各乡镇献血862人次,各机关事业单位共计献血605人次,企业单位献血120人次,城区居民献血193人次,流动人口献血110人次,部队献血90人次。与2015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但仍难以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一)各乡镇无偿献血情况:陇把镇89人次,户撒乡35人次,章风镇229人次,勐约乡10人次,护国乡20人次,清平乡16人次,王子树乡26人次,景罕镇139人次,城子镇92人次,农场管委206人次。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献血情况:
1. 献血10人次以上的单位有:卫计系统325人次,教育系统109人次,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人次,县公安局14人次,县住建局10人次;
2. 献血5—10人次以上的单位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人次,州景颇歌舞团9人次,县农业局8人次,县财政局7人次,地税局6人次,县交通局6人次,县司法局6人次,县检察院5人次,县工业和商务局5人次,县法院5人次,章凤海关5人次,县纪委5人次;
3. 献血3—5人次的单位有:县统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红十字会各4人次;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政协、县森林公安、县林业局各3人次。
4. 献血2人次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水利局,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接待办,县气象局。
5. 献血1人次的单位有:县科技局,县供销社,县运政管理所,农业发展银行陇川县支行,县人民武装部,团县委,县招商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州检验检疫局章凤办事处。
(三)企业单位献血情况:景罕糖厂17人次,电信分公司7人次,电力公司7人次,甸川公司9人次,农业银行4人次,人寿保险公司3人次,农村信用联社6人次,移动公司4人次,其他企业单位献血6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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