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执法形势日趋复杂。为进一步增强执法应用能力,提高交通民警执法取证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执法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针对部分民警未意识到警情发展的不可预知性,大队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让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在监督执法活动、及时固定证据和保护人民群众和自身安全与合法利益上的重要作用,让它成为出警和执法办案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为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奠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使用培训。大队结合《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于每季度召集民警召开执法记录仪培训会,会上对执法记录仪的操作、维护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执法记录仪信息的采集、录入、储存、管理和应用等各项规定,切实让执法记录仪成为民警接处警和执法办案的“高科技搭档”。
三、强调规范管理。大队重申了公安部交管局“六个严禁”规定:严禁不按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严禁不全程录音录像,严禁不按规定采集、存储摄录的声像资料,严禁删减、修改或私自复制传播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严禁故意毁坏执法记录仪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严禁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与执勤执法无关的活动。要求全体民警要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操作、妥善保管。
四、强调拍摄技巧。大队强调民警在进行执法记录仪摄录工作时,要注意拍摄的技巧和方法。一是注意调整角度及根据天气情况来切换拍摄模式;二是要注意拍摄的技巧和方法,避免出现将执法记录仪近距离对准报警人或当事人脸部或躯干进行拍摄,造成报警人或当事人反感,将矛盾焦点引向民警自身,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与冲突等情况。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