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团县委坚持以青年为中心,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做好基层组织建设、青年创业就业、志愿服务工作、青少年权益保护、希望工程、青年交流、利用新媒体、青年文明号,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党风廉政、“群众路线”和脱贫攻坚、禁毒防艾和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等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9人,退休人员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5.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32.2%。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63万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基本支出43.74万元,项目支出71.89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8.38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6万元
其中:办公费5.36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32.44万元,主要用于团委专项经费4.64万元;乡镇(农场)团委经费10万元;青少年群体救助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2.8万元;志愿者服务工作及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管理、党建带团建5万元;
2、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5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团总(支)部书记补助8.76万元(73人x100元/月/人);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30.69万元(107人x239元/月/人)支出。
四、其他事项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属县级统筹安排,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共青团陇川县委
2016年2月16日
陇川县共青团陇川县委“三公”经费2016年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 团县委(单位名称)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陇川县 团县委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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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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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同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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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 |
2 |
减少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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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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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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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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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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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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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与上年同比“三公”经费下降 50 ﹪,其中:公务用车费下降 50﹪,增减原因: 因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车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