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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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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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同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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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5 |
6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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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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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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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22 |
31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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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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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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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与上年同比“三公”经费增长(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长(下降)0﹪,增减原因:无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0﹪,增减原因:和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费增长(下降)29﹪,增减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开支。
备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是中共陇川县全委领导和管理全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治办、禁防办、执法监督室。陇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协调机构、其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是协调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陇川县维护社会维定领导小组(简称县维稳办)是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中共陇川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县处理“法轮功”和其它邪教问题的议事协调常设机构。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防范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诒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8人。政法委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12人,工勤编1人,按陇机编〔2009〕42号文件通知,编在公安2人,在法院1人),男16人。女2人,副处1人。正科7人(其中主任科员4人)。副科4人(其中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4人,工勤工员2人,财政全供养人员23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2016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52.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49%。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2.46万元,同比增长49%,其中:基本支出 165.06万元,项目支出 387.40万元。
(一)基本支出165.06万元,同比增长31%。
1、工资福利支出 106.62万元,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增长31%;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96万元,在职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长2%(注:在职公用经费核定18人每人年均 172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7.48万元,同比增长8%(其中:退休费 27.48万元)。
(二)项目支出387.4万元,同比增长62%。
1、商品服务支出244.44万元,同比增长240%。
⑴禁防群防群治体系建设经费109.7万元,100%;
⑵禁毒防艾工作经费56.7万元;
⑶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经费53.7万元,同比增长2%;
⑷全县创建平安工作经费11.34万元,同比增长2%;
⑸县委常委挂钩扶持经费10万元,同比增长100%。
2、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142.96万元,同比下降17%
⑴全县打零奖励金15万,同比持平;
⑵禁毒防艾新农村工作队员补助50万元,同比增长213%;
⑶村民小组综治网络信息员手机信息费40.04万元,同比下降9%;
⑷村(居)委会网络管理员、宣传员、社保代办员奖补金37.92万元,同比持平。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15年64万元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7%,下降主要减少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2016年22万元,单位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单位公务车,各办公室车辆统一交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出差、下乡由各办报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各办公室统一乘做一车,避免一人一车外出,从根本上减少开支,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在办公室前指定地点,严禁工作之后把车开回家停放,车辆维修上报办公室统一定点维修,杜绝个人到处私自维修的局面,从源头上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2016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综上所述,2016年我单位收支经费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批复进行开支运用,“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2016年各项收支均在国家财务规定范围内进行。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