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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法院立案登记制开局顺利

浏览量:1196   作者:  日期:2015/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来,陇川法院共立案受理民事案件84件,执行案件33件,行政案件2件,其中当场立案109件,补充告知后7日内立案10件,当场立案率达91.6%。全院各部门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数量逐步上升的新常态,多措并举解决立案登记改革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活动的前沿阵地。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陇川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将立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司法为民,加强立案登记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立案登记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立案窗口实行登记立案、诉讼引导、法律咨询、诉讼费收缴等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多维的便捷服务。

三、构建矛盾突出案件化解机制。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或材料不齐暂缓立案的案件,给当事人做好法律释明、思想疏导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并在登记立案的法定审查期限内作出回复或裁定。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对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做到不拖不推,认真耐心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四、加强对登记立案改革制度实施及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适用法律统一,加强对法庭登记立案工作的指导。立案窗口克服案件多、任务重等困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形象,做好立案登记工作,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文章来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