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打击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职务犯罪行为,近日,陇川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反渎职局干警深入县森林公安局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业务监督活动。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对专项活动开展的目的和内容向县森林公安干警进行解说,了解近期受理和办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并对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查看,督促县森林公安局对正在办理中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尽快收集完善证据,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和审查起诉。
针对我县林业资源丰富的情况,检察干警要求县森林公安局加强对林业资源刑事案件的侦查,重点查处林业资源领域中涉嫌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保护好我县的生态资源环境,对社会舆论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林业资源领域中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将及时派检察干警介入侦查,就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和保全,以及定罪标准、法律适用和案件检验、鉴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协同县森林公安联合打击刑事犯罪行为;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希望森林公安及时通报案件信息,检察机关将提前介入调查,对危害社会、国家、人民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予以严惩,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维护国家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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