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陇川检察院2014年工作在“两会”上得到充分肯定

浏览量:778   作者:胡广富  日期:2015/2/13

在近日召开的陇川县“两会”上,陇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莉琼代表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检察工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列席会议人员的充分肯定,并获得全票通过,连续多年保持工作报告全票通过的良好记录。

2014年,陇川县检察院按照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7万元。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职务犯罪多发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警示教育,结合查办的案件,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预防提示》,与县预防腐败局共同成立了“乡镇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小组”,加强与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的日常沟通。

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9 200人,依法提起公诉199237人。突出打击毒品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92人,占批捕总数的46%,起诉8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依法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纠纷,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决定不捕30人、不起诉40人,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共附条件不起诉8人。

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方面,通过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检察建议》;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起抗诉等方式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履行职责2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延迟投劳和违法留所服刑情况,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纠正漏管脱管现象。

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受理、审批、监督和用印网上操作。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看审分离”规定。充分运用检委会平台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通过“两微”、案件信息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在司法人权保障方面,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规定,向犯罪嫌疑人发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讯问少数民族、外国人犯罪嫌疑人时,邀请翻译人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积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和服务,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

报告指出,2015年陇川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重点抓好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六个方面的工作,为保障陇川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