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景颇好歌手大赛复赛和决赛将于2015年1月21日至22日在德宏州陇川县会堂进行。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手报到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20日14:00--18:00
2、报到地点:陇川县佳佳乐酒店
3、报到联系人:黄 姣
朱夏夏
二、参赛选手会议
1、会议时间:2015年1月20日20:00
2、会议地点:陇川县佳佳乐酒店三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网上公示进行入复赛的63名选手
三、复赛
第一场:2015年1月21日8:30抽签,9:30--11:30 正式比赛。
第二场:2015年1月21日13:30抽签,14:30--17:30正式比赛。
比赛地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会堂
四、决赛
第一场:2015年1月22日:13:30抽签,14:30--17:30正式比赛;
第二场:2015年1月22日18:30抽签,19:30--22:30正式比赛。
2、决赛地点:德宏州陇川县会堂
五、相关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14:00---18:00报到。并准时参加参赛选手会议。
2、请各参加复赛、决赛的参赛选手自带伴奏带和参赛所需道具、参赛选手本人身份证; 伴奏带需做成CD,并且该CD里只能存有自己参赛所需的一首伴奏曲;伴奏带里带有原声参赛的,将取消参赛成绩。
3、请参赛选手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地点,按专业组、原生态组、业余组三个组分别抽签决参赛选手的参赛号。
4、参加比赛的选手需要安排住宿的,统一由组委会安排在陇川县佳佳乐酒店,伙食费、车费等相关费用自理,住宿联系人,黄姣。
5、比赛不允许找人顶替,一经查处将取消参赛成绩,并移交司法机关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6、整个比赛的公证由陇川县司法局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负责监督比赛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并进行公证。
7、整个大赛由陇川县第四纪工委对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情况作出处理。
首届景颇好歌手好歌曲大赛组委会
2015年1月10日
附:
首届景颇好歌手大赛进行入复赛名单(63名)如下:
变翁、董勒弄、董勒翁、董木汤、都亚、恩典组合(张国相、张国芬)、何金玉、何小刚、何忻宸、Ji Bu、金木东、金弄兰、景颇独么组合(排南东、殿格南、包况南、张宽努)、景颇男儿组合(董建斌、李永铭、董书旺、周新荣、李弄栽)、雷都、雷木诺、Lamung DoiRa、李斌、李波、李弄成、李勒三、李弄兰、李天乐、马德成、毛宏翔、Nhkum Brang Tong、Num Zau Nan、排锐、排兰星、排木介、排木令、排南东、排南汤、排扎念、祁腊段、荣崩科、荣兴科、尚宇、尚月熙、石成干、孙秀芳、Shadau Nan Doi、颂佐志组合(孙木果、排早都)、汤堵栽、唐木拽、唐子超、太阳欢歌组合(宋宏相、尹杰)、相静、杨金龙、衣故组合(董勒先 保九发)、尹以静、岳勒弄、岳美玲、岳木成、岳兴旺、张滚保、张杰宁、张么办迪、张弄央、张玉兰、赵兰兰、赵木盖、周艳。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