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陇川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近日,陇川县质监局对陇川县宏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和陇川县金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家公司进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7类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在抽查中,执法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进行抽样,仔细填写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抽样单,随机抽取样品8组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样品正在检验中。
同时,执法人员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销售国家取缔的个人燃放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4类危险性大的产品,以及使用国家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类产品,一旦发现上述产品,将予以没收。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