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晚期、肾性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的李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为减轻看病负担,三年间,先后利用虚假住院收费发票,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合管办)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84549.33元。
2007年12月,20岁的青年男子李某某被查出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晚期、肾性高血压”等严重疾病。2008年作了手术换肾脏后,但由于需要长期不间断的治疗,自费部分的医药费用依然让他难以承受。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李某某萌生了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险金的念头。
2010年治疗期间,李某某拨打了售卖假发票的电话,在其就医的医院门口购买了住院假发票,并由其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所在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将其报销。因工作人员未识别出发票的真伪,第一次骗保很顺利。在接下来的2011年、2012年,李某某用同样的方法让其父母连续报销住院发票。
2013年8月,合管办在查证了发票的真伪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某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在收到案件后审查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虚假住院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国家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陇川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本案的李某某犯罪的原因虽情由可原,因疾病无法负担巨额医疗费确实值得同情,但其通过违法的方法购买假发票后骗取医疗费用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律,是犯罪行为。本案也折射出一个问题,涉案人员之所以能成功骗保,反映了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滞后。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之间及其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消除利用虚假发票骗保等现象。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重症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补助。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