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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高标准、严要求部署办案工作区建设工作

浏览量:982   作者:徐志强  日期:2014/12/1

按照高检院和省州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的有关要求及各项工作部署,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高标准、严要求部署新办公大楼办案工作区建设,办案工作区建设突出设备现代化、办案安全化、管理科学化、指挥系统化,确保办案安全。

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院党组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建设新办公大楼办案工作区专门展开了调研,通过向自侦、法警、技术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到各兄弟院进行走访学习等方式,确定了适合自身办案工作区建设的方案。院党组专门指定一名副检察长负总责,及时征求反贪、反渎、法警、技术等部门的意见,结合自侦案件的办案需要部署建设办案工作区,争取将新的办案工作区建设成为“办起案来放心”、干警使用起来舒心”的工程。

精心规划,确保达标。根据陇川县院新建“两房”的实际情况和办案安全的需要,办案工作区将建在办公大楼负一楼,对比目前使用的办案工作区功能设置更加齐全合理,设备更加先进智能化。新办案工作区设备及照明用电将集中使用UPS供电,确保整个办案工作区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能提供2小时以上的供电。所有房间的电源线、网线全部走暗线,电源插头安装在犯罪嫌疑人不能触摸的地方,有效地防止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新的办案工作区将建设同步录音录像和保安监控两套系统,从设备到人员严格做到“审录分离”、“看审分离”、“看录分离”。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将采用HD-SDI数字高清摄像机,并在每间讯问室(询问室)配置独立的光盘刻录设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安保监控系统将配置专用网络存储设备,容量达到48T,根据现有办案数量和今后办案规模设想,将充分符合同步录音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年、安保监控录像存储不少于2年的要求。

目前,新的办案工作区建设方案已按规定报省、州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立即招标进行建设。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