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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浏览量:1260   作者:李继贵  日期:2014/9/26

陇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缴费标准从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标准每年100元—500元5个档次和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标准的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提高到每年1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9月份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第58号公告《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陇川县财政局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撒销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将这两种基金专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符合当前农村、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条件,深得民心。

文章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