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砍柴烧饭,破坏森林又累人,如今用上小水电,省力省钱又方便,谁还愿意再去砍柴呢,现在我们寨子使用电磁炉、电饭锅做饭的人家越来越多,大家都不会为电费高发愁,舍不得用电了……” 景罕镇约岛坝村民董跑约高兴地说。董跑约家的变化,是陇川县积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南宛河二级水电站是陇川县小水电站代燃料项目的电源点工程,也是陇川县重点工程项目。电站位于陇川县南宛河上游流域梯级电站的第二级,电站装机容量20000KW,其中小水电代燃料装机9600KW,年发电量1.02亿kw·h。该电站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13651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2380万元(中央资金2410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引水隧洞开挖6.5公里,完成两台机组安装,其中1台代燃料机组于2013年8月18日投入试运行。
项目实施后解决了章凤、景罕、陇把、清平、城子等5个乡镇13个村委会142个村民小组6013户30965人的代燃料用电,2014年6月,陇川县向代燃料用户发放了《代燃料用户证书》和门牌号,并按要求于2014年6月进行了代燃料电量差价补贴。随着农村电力供应量和供电可靠率的增加以及电价下调,更多农民会采用清洁卫生的电炊,按实际核算,每户(4人)每年平均烧柴5000公斤计,可减少木材消耗量7 m3,每户年平均木材消耗量7m3×200元/ m3=1400元,而电费下调后每户年用电量1500Kw·h×0.25元/Kw·h=375元,每户每年可节约资金1000元左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实施从源头上、根本上控制了砍树烧柴这一消耗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项目区走上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护林”的良性发展道路,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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