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二季度,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共接待人民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来信来访9件。其中:来信5件,来访4件。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来信来访案件及时无误地进行分流、归口管理。其中:直接答复2件,转本院相关部门处理4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全部在首办环节中及时得到处理。
主要特点一是受理总数上升,受理总数9件,与去年同期的8件相比,上升11.1%;二是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件,与去年同期5件相比,基本上持平;三是受理群众来访4件,与去年同期3件相比,上升11.1%。
通过与去年同期比较信访件数基本持平,经过分析主要是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接访中不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对重大群众性上访、重复上访、告急上访等来院反映的问题,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均亲自接谈、督办;二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通过“举报宣传周”送法下乡、预防教育等方式深入部门、乡镇、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遇到问题,基本都能找到职能部门反映;三是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在处理信访工作时,做到“二抓一治理一转变”,即抓案件受理、抓问题处理、从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与本院各科室的沟通,强化与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检察院控申科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四是落实信访包案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重点信访人的管控力度,随时掌握信访人的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果断,充分做好处置突发信访问题和相关事件的各种准备,及时获取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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