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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检察院认真学习《云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浏览量:1486   作者:刀干么  日期:2014/8/26

近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莉琼组织控申干警学习省院下发的《云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并提出二项要求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司法救助是检察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的有力措施,彰显公平正义、体现人文关怀,每位控申干警要深刻认识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人文关怀,对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最大限度的依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且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

二是每位干警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司法救助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措施;进一步明确和掌握司法救助的性质、实施主体、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针对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善于思考,并努力解决,从而不断规范司法救助的具体运作机制,真正使司法救助工作惠及更多群众。

根据《细则》文件精神,陇川县检察院拟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司法救助。

 

文章来源:陇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