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陇川县人民法院刑庭对我州查获的第一起利用电信技术实施诈骗的犯罪进行了判决。该案被告人黄某某安装了大量手机,利用自动拨打电话的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号码进行自动短时呼叫,对回拨电话者以重金求子的语音信息进行诈骗,多名受害者因此被骗,累计诈骗金额人民币32100元。经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释法和教育,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最终,法院对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日前,该判决现已生效执行。
2014年7月,陇川县人民法院刑庭对我州查获的第一起利用电信技术实施诈骗的犯罪进行了判决。该案被告人黄某某安装了大量手机,利用自动拨打电话的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号码进行自动短时呼叫,对回拨电话者以重金求子的语音信息进行诈骗,多名受害者因此被骗,累计诈骗金额人民币32100元。经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释法和教育,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最终,法院对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日前,该判决现已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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