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某系陇川县一家太阳能经销店的法人代表,
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评议认为公诉人精神面貌好,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条理性强,适用法律准确,庭审效果好。
近年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评议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切实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增强了办案透明度。
被告人刘某某系陇川县一家太阳能经销店的法人代表,
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评议认为公诉人精神面貌好,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条理性强,适用法律准确,庭审效果好。
近年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评议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切实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增强了办案透明度。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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