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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浏览量:947   作者:李宏民  日期:2014/8/8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陇川县人民法院把转变作风体现在为民排忧解难实际行动上,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工作做到群众身边,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201459,在陇川县章凤镇往城子镇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董某负全部责任,何某不负此事故责任。双方当事人于2014730到陇川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双方有所顾虑,害怕调解协议不能履行,因此调解协议迟迟不能签字。陇川县法院工作人员得知此消息,立即来到调解现场,耐心倾听董某、何某等人的请求,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在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后,做出司法确认,使一个可能产生矛盾纠纷的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今年以来,陇川县法院大力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民服务,扩大司法公开的力度,把加强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来,以真诚换真心、以真情换真话,增进了群众感情,努力让陇川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文章来源:县人民法院